辦公地址:上林縣大豐鎮明山路尾與明澄大道交匯處縣政務服務中心大院。
郵政編碼:530599
門戶網站:無
聯系電話:0771-5222362
傳 真:0771-521136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辦事窗口:上林縣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窗口。
單位投訴電話:07715222362
行政效能投訴電話:0771-5229611(縣政務中心),0771-5225221(縣監察局)。
辦事窗口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1、項目名稱: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1)縣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級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結扎手術、終止妊娠手術人員資格認定。
(2)村級母嬰保健員資格認定。
2、實施主體:上林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3、審批對象:
(1)在上林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各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結扎手術、終止妊娠手術人員的人員;
(2)在上林縣村級區域內從事母嬰保健工作的人員。
4、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308號);
(2)《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9號);
(3)《廣西壯族自治區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桂衛婦社〔2008〕45號)。
5、審批條件:
(1)縣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級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結扎手術、終止妊娠手術人員資格認定條件:
1)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等衛生學校以上醫學、助產專業學歷;
2)已取得執業醫師(臨床類別婦產科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臨床類別婦產科專業)、執業護士(師)資格(僅適用于助產士專業人員);
3)具有1年以上臨床經驗(即注冊滿一年以上),無醫療事故發生,醫德醫風良好;
4)從事結扎手術的人員,應取得醫師資格證并注冊在中心衛生院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婦產科或外科臨床工作三年以上。
(2)村級母嬰保健員資格認定條件:
1)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等衛生學校以上醫學、助產專業學歷;
2)縣衛生局組織考核合格證明。
6、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7、審批費用:不收費。
8、需提交的材料:
(1)縣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級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結扎手術、終止妊娠手術人員
1)新辦、校驗
①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考核審批表;
②申請人的學歷證書、執業證、資格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查);非本人辦理的交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縣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合格的證明;
④淺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張(含申報表貼1張);
⑤所在單位《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蓋紅章);
⑥《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原件(校驗提供)。
2)變更執業單位名稱/地點
①《變更申請表》,變更前后單位蓋章;
②一寸免冠照片兩張(一張貼申請表上);
③變更后的《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④《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原件;
⑤申請人身份證,非本人辦理的提交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遺失補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
①《遺失補辦申請表》;
②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非法人或業主本人辦理的提交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刊登有遺失聲明的公開發行報刊原件整版,刊登時間一個月以上。
4)注銷《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
①《注銷申請表》;
②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非法人或業主本人辦理的提交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注銷的原因說明及有關部門批準注銷的證明材料。
(2)村級母嬰保健員
1)申請人的學歷證書、執業證、資格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查);
2)縣衛生局組織考核合格證明。
9、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服務中心衛生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2)、對所提交材料齊全,且正確,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申請人可當場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將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須補齊的全部內容;
(3)、對受理申請的,對資料進行審查,合格后發放《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人員資格證》。
10、審批法定時限:當日辦結。
11、審批承諾時限:當日辦結。
表格下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申請表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