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參加社會保險
(一)用人單位及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批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征繳股(地址:縣政務服務中心2樓人社局7號窗口,電話:5222774)統一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1.參保范圍
我縣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包括駐上林縣中直或區直單位)及其職工。
2.所需材料
(一)本單位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單位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單位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法人須在單位參保,已在外地參保的需提供法人已參保證明);
(四)單位基本情況報告書1份(內容包括單位成立時間、現經營項目及狀況、從業人數等情況);
(五)《社會保險登記表》原件一式2份;
(六)參保職工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張(用于辦理繳費手冊、社保卡);
(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向縣社保局提交申報材料;
(2)縣社保局審核申報材料;
(3)審核通過后,參保單位即可按月繳納社保費。
溫馨提示:單位參保以后,職工有人員增減變化的,須在當月10日前向縣社保局提交人員增減表。
(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參保范圍
本縣戶籍、無用人單位的適齡城鄉居民。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正、反兩面)件1份;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本人兩面);
(3)填報《上林縣個體勞動者(含自由職業者、檔案托管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表》;
(4)參保職工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張(用于辦理繳費手冊、社保卡)。
3.辦理流程
(1)參保人提交申報材料;
(2)縣社保局社會保險征繳股審核;
(3)審核通過后,即可辦理繳費業務。
溫馨提示:我縣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已實行銀行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審核通過后,可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養老手冊、郵政銀行卡或存折等,到郵政儲蓄銀行支行營業室或明山分行專窗辦理代扣代繳協議簽訂手續,委托銀行代扣代繳。
(三)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參保范圍
本縣戶籍、無用人單位的適齡城鎮居民。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兩面)(未辦理身份證的未成年人不需提供);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本人兩面);
(3)填寫《上林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請表》;
(4)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張;
(5)城鎮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相應材料,按規定給予補助。
3.辦理流程
(1)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其他居民到戶籍所在地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或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社保局征繳窗口申請辦理;
(2)縣社保局(鄉鎮社保中心)審核材料;
(3)審核通過后,到定點的郵政儲蓄銀行網點辦理繳費業務;
(4)選擇定點醫院簽訂門診統籌醫療服務協議。
4.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具體有哪些?
1)、門診待遇:參保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雙方簽訂門診統籌醫療服務協議后(門診統籌簽約可以由參保人員自行簽約或學校組織集體簽約,鄉鎮學校學生、居民原則上與鄉鎮所在地衛生院簽約,縣城學校學生、居民原則上與縣人民醫院簽約)。參保人員在簽約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5%,個人支付45%,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0元/人。
2)、住院待遇:鄉鎮衛生院80%,縣級醫院70%,南寧市三級醫院50%,統籌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廣西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5年度最高報銷額為14.89萬元),超出部分進入大病醫療由保險公司賠付,最高賠付金額為37.2萬。
3)、意外傷害:在校學生在本學校校園內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以及上下學途中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年度內發生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5000元以下(含5000元),意外傷害門診費用須憑現金發票原件到我局報銷,由統籌基金支付80%,再憑發票復印件到商業保險報銷。學生意外傷害需住院治療的,按住院醫療待遇規定比例支付。
4)、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都需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系統即時報銷,社保局不再受理現金發票報銷業務。在校學生參保不需制作社保卡(醫保卡),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可在醫院就醫購藥實行無卡報銷。如同時有參加商業保險的參保人員,可憑醫院醫保報銷的發票到商業保險公司進行二次報銷。
(四)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1、參保范圍
具有上林縣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參保是需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兩面)(未辦理身份證的未成年人不需提供);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本人兩面);
(3)上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折(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用于辦理參保費的代扣代繳);
(4)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5)屬于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五保戶、計生戶、低保對象的,需提供相應材料,按規定給予補助。
3、辦理流程
(1)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社區)或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參保申請,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委托代繳(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三方協議書》并提供相應材料。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村委(社區)經辦人員代填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2)審核通過后,即可辦理參保業務。
業務咨詢電話:征繳股:5222774;養老保險待遇股:5216141;醫療保險待遇股:5224528;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待遇股:525859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股:5216143
經辦地址:縣政務服務中心2樓
上林縣社會保險事業局